发布时间:2025-10-15 17:00:56    次浏览
(上接B129版)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范围。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除太极集团、东诚药业和华星创业外不存在其他流通受限股票。§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11 重大事件揭示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经基金管理人2014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相较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新增霍佳震先生、董叶顺先生为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新增汪素南先生为基金管理人董事,原董事林道峰先生、独立董事谢百三先生不再连任。2、经2014年度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章曦先生不再担任基金管理人董事职务,选举金杰先生接替章曦先生出任基金管理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3、本报告期内,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工作需要,周月秋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改聘情况发生。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5年。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常规全面现场检查,并于报告期后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及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将以此次现场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内控水平,通过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注:1、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1)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标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佣金费率合理;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中信建投、川财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和中国中投交易单元。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月4日发布《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增至28,000万元人民币并据此修改了公司章程。